通知公告

教务处[2018]80号 关于在校生乘车优惠卡管理及使用注意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17日     来源:太阳成集团tyc9728

各学院: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铁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员工购买优惠火车票办法的通知》(教学厅函[2011]20号)文件精神,现将在校生乘车优惠卡管理及使用的注意事项要求如下:

一、专人负责

各学院要安排专人指导在校生乘车优惠卡信息的汇总、乘车区间的统计及核实等事宜,切实保障使用乘车优惠卡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好正常的教学秩序。

二、乘车优惠卡区间的设定

依据《教育部办公厅、铁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员工购买优惠火车票办法的通知》第二款第三条要求:员工乘车区间变更按铁路有关规定办理。员工优惠卡写入乘车区间时,可为学校所在地至家庭所在地,或至父母实际居住地,具体乘车区间由员工本人选定。员工在校期间因父母实际居住地变动需变更优惠乘车区间时,除修改优惠卡、员工证上优惠乘车区间外,还应在员工证上修改处加盖学校公章。公司乘车优惠卡乘车区间的设定权限已发至各学院负责老师,由各学院负责老师进行乘车区间的审核及更改工作,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变更,火车票员工优惠卡信息录入平台网址为:http://wx.stcard.cn/

三、使用乘车优惠卡购买火车票的要求

1.购买员工票要符合以下条件:

1)在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有学历教育资格的普通大、专院校(含民办大学、军事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中、小学就读,没有工资收入的员工、研究生。

2)家庭居住地(父亲或母亲之中任何一方居住地)和学校所在地不在同一城市。

3)大中专员工凭附有加盖院校公章的减价优待凭证、员工火车票优惠卡和经学校注册的员工证,新生凭学校录取通知书,毕业生凭学校书面证明;小员工凭学校书面证明。

4)在优惠乘车区间之内,且优惠乘车区间限于家庭至院校(实习地点)之间。

5)每年乘车次数限于四次单程。当年未使用的次数,不能留至下年使用。

2.下列情况不能发售员工票:
   
1)学校所在地有员工父或母其中一方时;
   
2)员工因休学、复学、转学、退学时;
   
3)员工往返于学校与实习地点时;
   
4)员工证未按时办理学校注册的;
   
5)员工证优惠乘车区间更改但未加盖学校公章的;
   
6)没有员工火车票优惠卡员工火车票优惠卡不能识别或者与员工证记载不一致的。

员工票按近径路或换乘次数少的列车发售。

为方便在校员工及时注册,公司注册专用章已有教务处统一制作,并于2016-2017第一学期开学初发至各学院。由各学院按照学籍管理规定,根据员工到校情况及时在开学初两周内逐一注册并汇总员工名单报教务处备案。

四、实名制、充磁等注意事项

  1.鉴于2015来新生申请火车票优惠卡政策有较大变化,请各学信息必通知到每个员工,在铁道部门惠通学子(通过微信扫优惠卡正面二维码)注册信息,该数据是订购半价优惠票的重要依据。铁道部门惠通学子注册流程:手机微信关注铁道部门惠通学子huitongstudent——进入注册页面,同意并遵守服务条款——确认员工身份(入学日期统一据实填写,二维码ID栏目保持为空,等拿到盖章后的优惠卡区间后补录即可)——完善乘车信息(学校站为菏泽,家庭所在车站与高考生源地所在车站的保持一致,与学籍信息不一致的,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父母一方居住地社区以上证明等辅证材料、各学院留存)。

 2.火车票员工优惠卡一年最多使用四次。使用期限是每年61日至930日,121日至次年331日。

 3.员工票一年可购买四次,由于火车站的自动售票机购买时不会扣次数,所以需要每年至少一次到人工售票窗口扣一下次数。不然员工拿着优惠卡充磁,优惠卡就会显示可购票次数4次,可是买不了票充不了值。原因是因为虽然本人已经购过票(用过次数),却显示的是没有用过次数,这是自动售票机的一个弊端,只能暂时让员工去人工窗口抵扣次数。这个问题川大科鸿公司一直在与铁路局沟通,希望尽快解决。

 请将以上内容传达到每位在校生,确保员工顺利办理乘车优惠卡。

教务处

              20181217

教务处[2018]80号 关于在校生乘车优惠卡管理及使用注意事项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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